关于开展2009年度优秀教研室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院(系):
教研室是高等学校重要的教学基层组织,在教学与教学改革中发挥着重要作用。为了树立典型,鼓励先进,进一步调动各教研室的积极性,推动我校教学改革,提高教学质量,我校将组织开展2009年度优秀教研室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评选范围
学校正式批准成立的教研室。
二、 评选条件
1、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,政策;教研室成员热爱教育事业、忠于职守、为人师表、团结协作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2、教研室能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大纲,选定或编写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,编制教学进度计划。
3、教研室能根据学校和院(系)课程建设的总体规划,制定出本室课程建设的具体规划,并认真组织实施。
4、教研室能有计划地开展教学研究活动,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、教育方针及政策,认真研究所任课程的教材教法,开展教学观摩活动,把更新教学内容和改进教学方法与手段作为经常性工作。
5、教研室能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。能经常探讨本学科的发展动态和最新科研成果,促进教师更新知识,充实教学内容,提高教学水平。
6、教研室重视师资培养工作,注意检查、考核教师的业务进修情况,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。多渠道加强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,努力形成职称结构、年龄结构较为合理的教师梯队。
7、教研室主任能组织本室教师相互听课,开展教学经验交流活动。能够坚持听课制度,并有相应的记录或佐证材料。
8、教研室重视教学工作,没有随意停课、漏课及提前下课等教学事故。能按教学进度认真授课,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经学生评价和学校检查情况良好。
9、教研室各种教学文件管理规范,各种教学资料及教学档案健全。
10、教研室能及时对学生的教育实习、专业实践、毕业论文等教学实践活动加以指导。做好报考研究生、双学位学生的指导和培养工作。
11、教研室建设、管理规范,有相应的规章制度,工作开展正常且有记录。
12、教研室工作特色鲜明。
三、 评选程序
1、各教研室根据评选条件,对2009年度本室工作进行全面总结,并向所在院(系)提出申请。
2、各院(系)对申报的教研室进行初审,然后向学校申报。于2010年3月5日前将申报表(佐证材料以附件形式提交)交至教务处教学评估科(联系人:浦琳,电话:86178135)。
申报材料请用厚牛皮纸袋装好,并将《申报表》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。
3、学校将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对各教研室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,同时按照不大于全校教研室总数30%的比例确定优秀教研室名单,并进行公示,公示期满,若无异议,报主管校长审批。
四、奖励办法
学校将对优秀教研室颁发证书并划拨优秀教研室活动经费。
附件:《南京晓庄学院优秀教研室申报表》
教 务 处
2010年1月5日